公告資訊 有關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之學分採計年限規定,請依考試院105年3月28日修正發布之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6/07/12~2016/08/12 | 發佈單位: 主計處會計決算科 | 更新日期 2016/07/12 | 瀏覽人數: 104人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6月15日主人地字第105100100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