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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有關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之學分採計年限規定,請依考試院105年3月28日修正發布之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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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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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04人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6月15日主人地字第105100100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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