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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6年度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相關資料,應於本(106)年3月16日前送府(歲入送財政處、歲出送主計處)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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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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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2人
一、配合作業時程,本案資料務必於本(106)年3月16日前以處為單位送府,其中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與預算明細表」(3份)送財政處。  
(2)「106年度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需求狀況表」送財政處、主計處各1份。  
(3) 請先以紙本產出核章後免備文逕送,勿進系統登打。  
 
二、另配合中央考核需要,請於本次追加(減)預算案完成系統登打後4個工作天內將「追加減預算情形表」(1份),填妥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彙整(請詳閱該表說明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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