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第二次調待】有需求學校請確實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無需求請免送)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10/28~2019/11/11 | 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 更新日期 2019/10/28 | 瀏覽人數: 101人 【第二次調待】有需求學校請確實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無需求請免送) 一、第一次調待目前陳核中,有申請動支待遇準備之學校,請自行下載「第一次核定數」。 二、各校至年底倘尚有用人費用不足需申請調待情形,最遲請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並詳實估算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三、本次調待為本處本年度最後一次受理申請,學校如有逾期未申請者,將不再受理,請學校特別注意。 四、「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請至「https://email.chcg.gov.tw/dr/hdp39v6q1swnx5wm4p6tasti8r6w7a」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