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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調待】有需求學校請確實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無需求請免送)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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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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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調待】有需求學校請確實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無需求請免送)  
一、第一次調待目前陳核中,有申請動支待遇準備之學校,請自行下載「第一次核定數」。 
二、各校至年底倘尚有用人費用不足需申請調待情形,最遲請於108年11月8日前填送「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核章後逕送本處基金科彙辦,並詳實估算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三、本次調待為本處本年度最後一次受理申請,學校如有逾期未申請者,將不再受理,請學校特別注意。  
四、「108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請至「https://email.chcg.gov.tw/dr/hdp39v6q1swnx5wm4p6tasti8r6w7a」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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