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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24
內容:本處112年7月7日彰主人字第1120003721號函計達。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更新公告 4月24日 15:25】關於「導師費」補充說明如下: 1、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 課稅配套申請導師職務加給之核定,其範圍包含普通班、藝術才能班(不含技藝專班)、體育班、特殊教育班(含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資賦優異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之普通班;導師職務加給,每月另核定一千元。另本要點生效前已依法令發給之二千元,仍依原核定辦理。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第二名導師每月支給導師職務加給三千元,由本要點之核定款支應。 爰特教班之雙導師, 第一位請查填2,000元縣款負擔(排除中央補助1,000元), 第二位導師費不計入(排除中央補助3,000元)。 2、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第5點第2項第1款規定: 公立幼兒園: (1)依幼兒人數設置二位導師之班級:每班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四千元。 (2)依幼兒人數設置一位導師之班級: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一千元。 幼教班之雙導師規定僅敘明每班補助4,000元,爰拆分方式由各校依實際情形認定。 以上請依本科承辦人員通知協助配合修正,本年導師費相關修正不列缺失, 並將納入明年填表注意事項說明,以明確填列方式,謝謝。 -------------------------------------------------------------------------------- ※檔案名稱請註明「學校代號-學校名稱」 例:067-二林高中-113年度各校人事費平均薪資調查表 一、務請詳讀「113年度人事費調查表─填表注意事項」後填列。 二、表三之一及表四之一「黃底色」各欄位應與薪資清冊勾稽(包括人數及金額),若與薪資清冊不同時,請於清冊上說明計算方式及內容。【重要:無法勾稽或列明計算式供核算者,逕予退回】 三、薪資清冊倘未列明機關應負擔之公保、健保、勞保,或長代、短代教師等資料,請另補附相關資料送核,若提供影本者,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之字樣,所有繳交資料皆請核章。 四、調查表填妥後請回傳電子檔,並請將紙本併同113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等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 五、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 https://email.chcg.gov.tw/dr/91mwqn976fy8wvhtbmul5dhrusdqxt 六、聯絡人: 1.高、國中及國小(067-130號):毛小姐;聯絡電話7532010。  電子信箱:ivy93@email.chcg.gov.tw 2.國小(131-200號):莊小姐;聯絡電話7532014。  電子信箱:kuai330@email.chcg.gov.tw 3.國小(201-295號):黃小姐;聯絡電話7532004。  電子信箱:e140004@email.chcg.gov.tw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一、本府各處及府外各機關(不包含警察、消防機關),請查填表一及其附表。 二、警察、消防機關請查填表二及其附表。 三、表五「退休、撫卹及婚喪生育子女教育經費調查表」及其附表請本府各處及府外各機關依下列說明查填,並送本府人事處統籌彙整: (一)本府各處、各級學校及家庭教育中心僅須查填「表五之二」。 (二)府外各機關(不含學校)請查填「表五及其附表」。 (三)請本府行政處提供「表五」有關技工、工友及駕駛之相關資料予本府人事處。 四、本案資料事涉本府一般性補助款可獲分配額度,務請覈實查填,資料填妥後核章。 (一)表五及其附表:請將紙本於4月19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並請本府人事處於4月29日前完成彙整審核後,公務預算部分移本府主計處預算科,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部分移本府主計處基金科。 (二)表一及表二:請將紙本併同本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影本等資料,於5月1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 五、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https://email.chcg.gov.tw/dr/qoe6ef9h88mtgddoteh1nd81h1lc7g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一、請各公所填寫表一、表五、表五-1(相關填表說明已附註於各表格中,請確實參閱)。 【重要:表一請務必列示計算過程,範例請至三、所列連結下載。】 二、本案資料事涉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補助款可獲分配額度,務請覈實查填;資料填妥並經核章後,請將紙本併同113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112年度總決算書「歲出人事費支出彙總表」影本免備文於113年5月1日(三)前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電子檔亦請一併回傳至e-mail信箱:wrl@email.chcg.gov.tw。 三、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 https://email.chcg.gov.tw/dr/kms5agubklg15gpmdoahun14vbu2pi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30
內容:為落實主辦人員職期遷調,並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評核各一級主計機構本(113)年業務績效考評標準,爰依據本處所屬主計機構主辦人員職期遷調補充規定,辦理至本年9月30日止職期屆滿3年以上主辦人員職期遷調作業。 本次公告第5陞遷序列應職期遷調人員計有8人(如附件名冊),為激勵主辦人員積極任事,本次採用各屆期主辦人員資績分數(現職單位服務期間之考績及獎懲合計分數)作為優先調任依據,績分最高者優先選擇欲調任單位,遇有同分情形辦理順序如下: 一、考績加權平均分數較高者優先選填志願。 二、如考績加權平均分數相同者,以獎懲分數較高者(不含擔任選務相關工作人員所獲獎勵)優先選填志願。 請上開同序列屆期之主辦人員填列「職期遷調志願表」,並於本年5月3日前將「職期遷調志願表」繳回本處(最近10年曾任職之主計機構,原則不得作為選填遷調機構之志願),以辦理後續遷調作業,未繳回志願表者將由本處逕予辦理遷調。 職期遷調結果於本年5月20日前公告於本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另於本年7月1日辦理本次職期遷調主辦人員交接。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29
內容:一、有關本縣埔心鄉羅厝國民小學會計業務輔導員將於本(113)年6月11日退休,爰徵求1名主辦會計人員擔任該校會計業務輔導員,輔導期間:自本年6月11日起。 二、本處將視報名情形並以抽籤方式決定結果後,函知輔導員及其服務單位。 三、請有意願之主辦會計人員於本年5月2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寫「自願擔任本縣埔心鄉羅厝國民小學會計業務輔導員調查表」並簽章後以電子掃描檔傳至bbblair569@email.chcg.gov.tw,無意願者免回復。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15
內容: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4月8日主人地字第1131000696號書函辦理。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12
內容: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4月11日主綜字第1130600472號函。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24
內容:本處112年7月7日彰主人字第1120003721號函計達。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更新公告 4月24日 15:25】關於「導師費」補充說明如下: 1、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 課稅配套申請導師職務加給之核定,其範圍包含普通班、藝術才能班(不含技藝專班)、體育班、特殊教育班(含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資賦優異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之普通班;導師職務加給,每月另核定一千元。另本要點生效前已依法令發給之二千元,仍依原核定辦理。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第二名導師每月支給導師職務加給三千元,由本要點之核定款支應。 爰特教班之雙導師, 第一位請查填2,000元縣款負擔(排除中央補助1,000元), 第二位導師費不計入(排除中央補助3,000元)。 2、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第5點第2項第1款規定: 公立幼兒園: (1)依幼兒人數設置二位導師之班級:每班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四千元。 (2)依幼兒人數設置一位導師之班級: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一千元。 幼教班之雙導師規定僅敘明每班補助4,000元,爰拆分方式由各校依實際情形認定。 以上請依本科承辦人員通知協助配合修正,本年導師費相關修正不列缺失, 並將納入明年填表注意事項說明,以明確填列方式,謝謝。 -------------------------------------------------------------------------------- ※檔案名稱請註明「學校代號-學校名稱」 例:067-二林高中-113年度各校人事費平均薪資調查表 一、務請詳讀「113年度人事費調查表─填表注意事項」後填列。 二、表三之一及表四之一「黃底色」各欄位應與薪資清冊勾稽(包括人數及金額),若與薪資清冊不同時,請於清冊上說明計算方式及內容。【重要:無法勾稽或列明計算式供核算者,逕予退回】 三、薪資清冊倘未列明機關應負擔之公保、健保、勞保,或長代、短代教師等資料,請另補附相關資料送核,若提供影本者,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之字樣,所有繳交資料皆請核章。 四、調查表填妥後請回傳電子檔,並請將紙本併同113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等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 五、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 https://email.chcg.gov.tw/dr/91mwqn976fy8wvhtbmul5dhrusdqxt 六、聯絡人: 1.高、國中及國小(067-130號):毛小姐;聯絡電話7532010。  電子信箱:ivy93@email.chcg.gov.tw 2.國小(131-200號):莊小姐;聯絡電話7532014。  電子信箱:kuai330@email.chcg.gov.tw 3.國小(201-295號):黃小姐;聯絡電話7532004。  電子信箱:e140004@email.chcg.gov.tw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一、本府各處及府外各機關(不包含警察、消防機關),請查填表一及其附表。 二、警察、消防機關請查填表二及其附表。 三、表五「退休、撫卹及婚喪生育子女教育經費調查表」及其附表請本府各處及府外各機關依下列說明查填,並送本府人事處統籌彙整: (一)本府各處、各級學校及家庭教育中心僅須查填「表五之二」。 (二)府外各機關(不含學校)請查填「表五及其附表」。 (三)請本府行政處提供「表五」有關技工、工友及駕駛之相關資料予本府人事處。 四、本案資料事涉本府一般性補助款可獲分配額度,務請覈實查填,資料填妥後核章。 (一)表五及其附表:請將紙本於4月19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並請本府人事處於4月29日前完成彙整審核後,公務預算部分移本府主計處預算科,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部分移本府主計處基金科。 (二)表一及表二:請將紙本併同本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影本等資料,於5月1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 五、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https://email.chcg.gov.tw/dr/qoe6ef9h88mtgddoteh1nd81h1lc7g
《置頂》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09
內容:一、請各公所填寫表一、表五、表五-1(相關填表說明已附註於各表格中,請確實參閱)。 【重要:表一請務必列示計算過程,範例請至三、所列連結下載。】 二、本案資料事涉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補助款可獲分配額度,務請覈實查填;資料填妥並經核章後,請將紙本併同113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112年度總決算書「歲出人事費支出彙總表」影本免備文於113年5月1日(三)前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電子檔亦請一併回傳至e-mail信箱:wrl@email.chcg.gov.tw。 三、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 https://email.chcg.gov.tw/dr/kms5agubklg15gpmdoahun14vbu2pi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30
內容:為落實主辦人員職期遷調,並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評核各一級主計機構本(113)年業務績效考評標準,爰依據本處所屬主計機構主辦人員職期遷調補充規定,辦理至本年9月30日止職期屆滿3年以上主辦人員職期遷調作業。 本次公告第5陞遷序列應職期遷調人員計有8人(如附件名冊),為激勵主辦人員積極任事,本次採用各屆期主辦人員資績分數(現職單位服務期間之考績及獎懲合計分數)作為優先調任依據,績分最高者優先選擇欲調任單位,遇有同分情形辦理順序如下: 一、考績加權平均分數較高者優先選填志願。 二、如考績加權平均分數相同者,以獎懲分數較高者(不含擔任選務相關工作人員所獲獎勵)優先選填志願。 請上開同序列屆期之主辦人員填列「職期遷調志願表」,並於本年5月3日前將「職期遷調志願表」繳回本處(最近10年曾任職之主計機構,原則不得作為選填遷調機構之志願),以辦理後續遷調作業,未繳回志願表者將由本處逕予辦理遷調。 職期遷調結果於本年5月20日前公告於本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另於本年7月1日辦理本次職期遷調主辦人員交接。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29
內容:一、有關本縣埔心鄉羅厝國民小學會計業務輔導員將於本(113)年6月11日退休,爰徵求1名主辦會計人員擔任該校會計業務輔導員,輔導期間:自本年6月11日起。 二、本處將視報名情形並以抽籤方式決定結果後,函知輔導員及其服務單位。 三、請有意願之主辦會計人員於本年5月2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寫「自願擔任本縣埔心鄉羅厝國民小學會計業務輔導員調查表」並簽章後以電子掃描檔傳至bbblair569@email.chcg.gov.tw,無意願者免回復。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15
內容: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4月8日主人地字第1131000696號書函辦理。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04/12
內容: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4月11日主綜字第11306004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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