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為因應本(107)年1月1日起,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遞耗資產等須提列折舊事宜,檢送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資訊系統提列折舊轉帳分錄操作說明,另補充下列事項仍請各級學校會計室同仁注意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3/12~2018/06/30 | 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 更新日期 2018/03/12 | 瀏覽人數: 75人 《置頂》 為因應本(107)年1月1日起,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遞耗資產等須提列折舊事宜,檢送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資訊系統提列折舊轉帳分錄操作說明,另補充下列事項仍請各級學校會計室同仁注意: 一、「土地」及「購建中固定資產」無須提列折舊。 二、「無形資產」部分,因本府財政處所開發折舊系統不含無形資產,本處現行正研議是否採用行政院主計總處「電腦軟體攤銷管理系統」,過渡期間仍請學校暫時以人工方式計算攤銷,檢送「無形資產攤銷報表」供參考運用;另無形資產計算攤銷方式與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方式原則相同。 三、因應折舊事宜,請學校依據「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報表編製規定,自本年10月份會計月報起,一併編送「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增減情形表」。 四、另檢附「資產折舊及攤銷原則」及「公務機關電腦軟體攤銷作法問答彙編」各一份供學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