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請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專任會計人員,於6月30日前報送上半年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輔導情形表(附表一、二)」、出差旅費及出差請示單一併送主計處基金科黃小姐核銷。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6/01~2021/06/30 | 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 發佈日期: 黃小姐 7532033 | 更新日期 2021/06/01 | 瀏覽人數: 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