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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請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專任會計人員,於6月30日前報送上半年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輔導情形表(附表一、二)」、出差旅費及出差請示單一併送主計處基金科黃小姐核銷。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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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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