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請學校於檢送9月份會計月報時,另外核章一份「109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並估計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09/17~2020/10/16 | 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 更新日期 2020/09/17 | 瀏覽人數: 145人 請學校於檢送9月份會計月報時,另外核章一份「109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並估計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一、各校須檢送「109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無須動支待遇準備數者,不用檢附「薪資清冊撥付情形明細表」。 二、各學校如有不足情形,俟本府彙整簽准後,另行通知辦理動支待遇準備。 三、「109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請至https://email.chcg.gov.tw/dr/hdp39v6q1swnx5wm4p6tasti8r6w7a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