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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注意)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清冊應檢附印章戳記清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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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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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24人
為利主辦會計人員移交作業順利,請各主辦會計人員製作移交清冊時檢附印章戳記清冊,若無移交印章事實,則於清冊內容填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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