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0424更新-學校適用】為估算114年度基本財政需求,請各級學校於113年5月1日(三)前填妥「113年度各校人事費平均薪資調查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4/09~2024/05/09 | 發佈單位: 主計處預算科 | 發佈日期: 詳內文 | 更新日期 2024/04/09 | 瀏覽人數: 55人 【更新公告 4月24日 15:25】關於「導師費」補充說明如下: 1、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 課稅配套申請導師職務加給之核定,其範圍包含普通班、藝術才能班(不含技藝專班)、體育班、特殊教育班(含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資賦優異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之普通班;導師職務加給,每月另核定一千元。另本要點生效前已依法令發給之二千元,仍依原核定辦理。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第二名導師每月支給導師職務加給三千元,由本要點之核定款支應。 爰特教班之雙導師, 第一位請查填2,000元縣款負擔(排除中央補助1,000元), 第二位導師費不計入(排除中央補助3,000元)。 2、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第5點第2項第1款規定: 公立幼兒園: (1)依幼兒人數設置二位導師之班級:每班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四千元。 (2)依幼兒人數設置一位導師之班級:每月補助導師職務加給之差額新臺幣一千元。 幼教班之雙導師規定僅敘明每班補助4,000元,爰拆分方式由各校依實際情形認定。 以上請依本科承辦人員通知協助配合修正,本年導師費相關修正不列缺失, 並將納入明年填表注意事項說明,以明確填列方式,謝謝。 -------------------------------------------------------------------------------- ※檔案名稱請註明「學校代號-學校名稱」 例:067-二林高中-113年度各校人事費平均薪資調查表 一、務請詳讀「113年度人事費調查表─填表注意事項」後填列。 二、表三之一及表四之一「黃底色」各欄位應與薪資清冊勾稽(包括人數及金額),若與薪資清冊不同時,請於清冊上說明計算方式及內容。【重要:無法勾稽或列明計算式供核算者,逕予退回】 三、薪資清冊倘未列明機關應負擔之公保、健保、勞保,或長代、短代教師等資料,請另補附相關資料送核,若提供影本者,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之字樣,所有繳交資料皆請核章。 四、調查表填妥後請回傳電子檔,並請將紙本併同113年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等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主計處預算科。 五、相關檔案及填表注意事項請至下列連結下載。 https://email.chcg.gov.tw/dr/91mwqn976fy8wvhtbmul5dhrusdqxt 六、聯絡人: 1.高、國中及國小(067-130號):毛小姐;聯絡電話7532010。 電子信箱:ivy93@email.chcg.gov.tw 2.國小(131-200號):莊小姐;聯絡電話7532014。 電子信箱:kuai330@email.chcg.gov.tw 3.國小(201-295號):黃小姐;聯絡電話7532004。 電子信箱:e140004@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