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請學校於檢送7月份會計月報時,另外核章一份「113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並估計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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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07/24~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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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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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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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9人
【各級學校】請學校於檢送7月份會計月報時,另外核章一份「113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並估計至年底所需用人費用以作為申請待遇準備之依據。
一、各校須檢送「113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無須動支待遇準備數者,不用檢附「薪資清冊撥付情形明細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各學校如有不足情形,俟本府彙整簽准後,另行通知辦理動支待遇準備。
三、「113年度用人費用計算表」請至 https://email.chcg.gov.tw/dr/3igz748mfdbmb3yg31qt7y65fqys3c下載。
四、如有問題請詢問各月報承辦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