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請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專任會計人員,於6月30日前報送上半年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輔導情形表(附表一、二)」、出差旅費、出差請示單送主計處基金科吳小姐核銷。 發布日期 2025/06/04~2025/07/04 | 發佈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 更新日期 2025/06/04 | 瀏覽人數: 161人 《置頂》 請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專任會計人員,於6月30日前報送上半年輔導國小會計業務之「輔導情形表(附表一、二)」、出差旅費、出差請示單送主計處基金科吳小姐核銷。 PS:為新增受款人,新申請請領差旅費主任請影印存摺封面,並於空白處註記身分證字號。